活动期间通过国航网站购买电子客票并使用工行网上支付,月累计交易额排名居前50的客户获得如下奖励:
一等奖 1-10名 获赠价值1000元机票抵用券
二等奖 11-20名 获赠价值500元机票抵用券
三等奖 21-50名 获增价值200元机票抵用券
抵用券面值分为200元及500元两种,每次限用1张,仅限于国航网站使用。有效期为2008年5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。
该抵用券绑定于您的国航网站用户名下,不可转让,但可在网站为他人购买机票。所购机票不得签转,改期。退票手续费以原票价金额为基础计算,如退票手续费高于实付金额,则只退还税费。
抵用券可用于支付全部票款(不含税费),高于所购机票款时不找赎;也可用于支付部分票款(不含税费),余款需进行线上支付。
例:票价400(不含税费),使用1张500元抵用券,则只需支付税费,且抵用券高于票价部分不找赎。
例:票价1000(不含税费),使用1张500元抵用券,则需支付500元人民币及税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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